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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备受市场关注的晶泰科技(02228)6月份在港交所上市。这家企业备受瞩目,除了因为其业务性质独特(基于量子物理、以人工智能赋能和机器人驱动的创新型研发平台)外,更因为其成为首家透过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18C章规则(Chapter 18C)来港上市的企业。
那么什么是“Chapter 18C”?它与Chapter 18A有什么异同?
回顾港交所于2022年发布有关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询文件,亦即新增上市规则18C,以帮助一些属于特专科技领域的公司来港上市。事实上,港交所近年在新股市场方面作出了多方面的改革,以提升上市企业拟来港上市的吸引力。这也是继续同股不同权、中概股二次上市、放宽未有盈利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后,再有新的上市制度。
对于18C新规,不少投资者会将其与港交所在2018年推出的18A作比较,亦即允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当中两者最大的分别,是一个放宽生物科技公司,一个放宽特专科技公司。除此之外,两大上市新规尚有两点具较为明显的区别。首先,相对18A,18C对行业的限制更为宽松。
18A的规定集中在生物科技行业,但拟推新规对特专科技的规定,则限制在五大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另一方面,18C新规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提供了一定的要求,包括已经商业化的企业,在相关业务的年度收入达到2.5亿港元,上市市值高于60亿港元;而未商业化的企业市值需要高于100亿港元。根据18A,生物科技企业上市时的市值至少达15亿港元。相比较之下,特专科技的市值门槛有所提升。
回顾过去几年,18A对港交所在新股市场的帮助较明显,累计已有超过60只未有盈利生物制药企业来港上市。市场亦预期,往后这类别的上市企业数目仍会维持较高的增速。18C顺利推出后,申请上市的企业或因较高的门槛而不及18A活跃。同时,现阶段相对低迷的股市表现亦有机会增加企业对上市时机选择的考虑。
然而,长线来看,这些改革对香港金融市场带来较为明显的正面作用。一方面,对港交所而言,新上市制度可以帮助更多未有盈利,但在特定领域较具竞争力的企业来港上市,提升港交所在新股发行市场的潜在收益;另一方面,新规亦有助维持香港交易所在环球新股市场中的竞争优势,乃至吸引更多企业来港上市,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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