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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智华

曾智华

曾智华,资深传媒全面手。退休前为香港电台节目创作总监。八十年代开始获选最受欢迎节目主持,直至2014年退休为止。随即“转跑道”,专攻慈善活动及变身KOL。目前每天浏览其Fan Page “Luke Sir 曾智华”者,数以十万计。近年著作包括《快乐退休》及《有盈退休》。

不要娶/嫁“鬼”!?

2023-04-18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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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冠杰一连七场《此时此处演唱会》,胜利完成,个个最回味的,当然是万人大合唱,尤其50岁以上一群,都不知多爽,好多年没有这种兴奋感觉了。


   但我呢,最有共鸣的,并非在大唱特唱,而是许冠文的栋笃笑。


   Michael轻描淡写搞笑内容,其实,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赴美国留学的,包括小弟在内,皆有亲身经历!


演唱会中,许冠文爆料,原来五十年前许老太坚决反对阿Sam“娶鬼妹”。


以后大家唱《铁塔凌云》,必有更深的体会。


   为何呢?正是老父在出发前,非常严肃叮嘱:“你读什么都好,没问题,但不准娶鬼婆!”


几十年前,异族通婚,尤其肤色不同,是天大禁忌。


   阿Sam并非到美国读书,只不过,被一位美国女孩子Rebecca Flemming迷上。迷到他不顾父母反对,只身赴美要求成婚。


许冠杰当年情迷Rebecca Flemming,绝对有因!


   许老太听见阿仔要娶鬼妹,激到扎扎跳,指示许冠文立即赴美押送他回港。借口当然无提及歧视,而是:“阿Sam只有22岁,事业无成,就这样结婚,一定饿死老婆瘟臭屋!”


   讲真,事实是无论我的老父,许老太,与及千千万万有子女放洋的,当时想法,全部不赞成(甚至不准!)子女异族通婚。讲得出口的,是——不准娶/嫁鬼。但内心深处,更“恐惧”的,是子女娶/嫁了一个“有肤色的鬼”!


   他们想法,我明白,但不等于认同,自己亦当然不会做。


   事实,年青人谈恋爱成家立室,乃他们每个人的自由及权利。我上一代父母,根本没这种自由,所以亦会投射在子女身上。


   当年认识的同学,个别父母更狠,声言一旦娶/嫁鬼,立即断粮断水,甚至断绝关系,誓不承认外族人为女婿或媳妇!


   结果怎样?立时不少家庭因此而破裂,父母子女或不相往还,或脱离关系。


   究竟,为何需要如此?


   幸而,到了我这辈,大部分都受过现代教育,明白事理,知道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诸于子女,故下代与外国人通婚属等闲,不单不会用见怪不怪形容,更懂得这是每个人的权利,必须尊重!


其实,只要有真爱,什么种族皆可融在一起,有个Happy Ending。


   回说阿Sam,当时刚大学毕业,红透半边天,在港有万千疯狂女歌迷痴恋(超过今天的Mirror!),但全部都无兴趣,只深深爱上一个夏威夷妹。这就是缘份,父母怎么可以阻拦?


许氏兄弟,一门四杰。


   相信,阿Sam夹硬结婚后,他们大家庭仍有一段矛盾日子。幸而,许冠杰不单没饿死老婆瘟臭屋,兼且,结婚50年,与太太仍恩爱如昔。


结婚五十年仍恩爱如昔,许老太在天堂,应该开窍了吧。


   相信,许老太在天之灵,都应该已经开窍,承认自己当日迫许冠文赴美“破坏好事”押许冠杰返港,想法确是荒谬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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