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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少权

潘少权

 

资深传媒人,为香港免费报章《晴报》创刊总编辑;曾担任美国《读者文摘》亚洲区中文版总编辑,负责香港、内地、台湾和东南亚出版工作。此前,在职香港经济日报集团时为《经济日报》副总编辑,兼任经济日报出版社副社长,并主编《ezone》和《置业家居》等杂志。他又是多本畅销书,如《九七日志之当年今日》、《驾车郊游指南》、《百年智慧•管理经典》、《一分钟管理》的作者。曾在中资、华资、欧资和美资公司工作,闲时外游,喜欢读书。

办公室潜规则|老板炒部门主管,离职前要下属请吃饭?

2022-12-26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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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自己改变主意,却不认账,把责任推给下属。情况普遍,因为他们不认为自己有错,因为他们成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自我中心,又怎会错?


   自信是好,自负不佳,自大尤差。做生意成功、打工有成绩,都令人相信自己能力过人,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许多时候,这类人真的以为能人所不能,于是举凡他的想法就是天下无敌,他的说法就是圣旨。


   如果做不到,不会是他问题,又怎会是他问题呢?他是老板,一定是下属未能领会他的想法,未能执行他的指示,这当然是下属的问题了。


   以前有个老板,交托一个项目,便人人都说你是项目CEO,但搞清楚,做的人无权决定budget,广告又管不到、宣传发行又不关事⋯⋯但项目做得好,是老板英明,做得不好,是我们负责。


   这些游戏规则,早习惯了。总之老板无错,错的都在你和我。


   有一年,老板跟我说:“他走的时候,你应该要请他吃饭,这样他便不会在背后讲你了。”他,是一个部门主管,我下属。


   老板曾给我上司写了一张便条,详细写下要炒掉这个部门主管的理由,便条亦在上司看完后传给我。大意是这个部门内几名员工,写了一封举报信给老板,投诉该部门主管如何行政失当、用人唯私,而且具名签署。老板读后认为列陈的事一定是事实,因为他们具名签署,若非事实,便是死罪。


   他认为要炒掉该部门主管,叫我上司跟进或交给我处理。为什么又关我事?因为他要我帮手管埋那个部门,所以便条也传给我。


   大家不用猜也知道我上司怎会跟进呢,他们这种人永远不会做丑人。他直接叫我负责,把“厌恶性”工作交给我。话说回来,该部门主管真的该炒。行政不只失当,是彻底失败,讲得直接点,就是不管;他用人不只唯私,是公私不分。


   两年后他辞职不干。怎知过了一、两年,老板跟我说以上的话。他好像教我做人,意思是这个人在我背后讲坏话,是因为我没有请他吃饭;如果我在那个部门主管离职时请他吃饭,他便不会在我背后讲我坏话了。


   问题关键在于要炒掉这个人是老板下的旨意;当时没有炒掉他,只降了他的职。于我来说,这是一件公事,何况这个人是老板你叫我炒掉的,他走还要用公司钱请他吃饭?


   两年前要炒人的事,老板没错;两年后,那个人在外面说我坏话,影响公司形象,是我不好,所以是我错。老板日理万机,又怎记得说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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